杨坤霖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本地建筑企业健康长远发展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具有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社会需求旺盛、国际市场发展空间大等特点。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的建筑业持续发展。全县的建筑企业的产值及纳税情况,一直在全县占重要地位。然而,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自身资质低、开拓能力差、经营理念陈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县建筑业发展呈趋缓态势。
针对以上民营建筑企业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8个部门共同出台《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州、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双柏县2024—2025年经营主体壮大扶持奖励“十项政策措施”(试行)》,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民营建筑企业大力扶持。一是构建统一开放市场,建立激励机制,吸引优秀建筑业企业总部迁驻双柏,带动本地现有建筑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合力推进“走出去”战略,鼓励本地企业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途径和方式,组织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共同参与外部市场竞争;对本地建筑企业开展县外承包工程项目的给予重点支持。三是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本县行政区域内经核准不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选择我县内具备项目承包能力的建筑企业为项目承包人。同时优化工程建设在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建筑企业发展政策举措,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四是鼓励到我县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资质许可的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施工企业施工的,由政府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五是对企业资质晋升、提质、统计规范化等给予奖励,分别为:1.资质晋升企业奖励: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企业,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2.提质奖励:对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20%、30%的建筑业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1.5万元奖励;3.统计规范化建设补助:按每户每年1万元的考核标准,按季度对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统计员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补助。鼓励本地建筑企业规范化管理,做大做强。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